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学位〔2019〕20号)、《关于做好本科层次职业学校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工作的意见》(学位办〔2021〕30号)和《贵州省本科层次职业学校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审核管理办法(试行)》(黔教发〔2024〕5号)等文件要求,经贵州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组织专家组认真评议并投票表决,拟新增贵阳康养职业大学为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同时拟新增该校康复治疗、儿童康复治疗、中药制药、药学、医学检验技术、公共卫生管理、护理、智慧健康养老管理、现代家政管理9个专业为学士学位授予专业。
现将审核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23日至12月27日。如对贵阳康养职业大学及相关专业学士学位授权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单位书面形式向省学位办反映。
联系人:岑晓倩,联系电话:0851-84710187。
贵州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