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贵阳市教育局举行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起始年级“阳光分班”工作部署会,对分班过程中的各项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进一步规范学校的办学行为,营造良好教育生态,办好人民群众满意的教育。贵阳市教育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李莉作具体安排。市纪委市监委派驻第十一纪检监察组相关负责同志,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市教育局基教处、贵安新区社会事业管理局、各区(市、县)教育局相关负责人等参加。
根据部署,“阳光分班”的核心工作为学生分组和班主任进班,其中学生分组工作将在8月19日开展,实施主体为各区(市、县)教育局;班主任进班工作将在8月20日至25日期间,各校根据自身实际择期进行,实施主体为义务教育阶段各学校。8月20日至25日,“阳光分班”系统会以短信形式,把学生所在班级、班主任信息发送至家长手机,家长也可登录“贵阳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系统查询结果。
会议强调,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做好充分准备,做到提前安排部署、强化工作调度、开展全覆盖培训,确保各级各学校有力有序推进“阳光分班”相关工作。要规范组织,各地各校要严格按照市教育局、市招办印发的系列文件、操作手册及培训要求,保证按照统一的标准开展“阳光分班”工作,各学校要制定本校的“班主任进班实施方案”,确保“阳光分班”政策执行“不走样”。要强化监督,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发动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监督,各区(市、县)教育局所做学生分组工作,需在教育行政部门人员、纪检监察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家长代表的共同监督下进行;班主任进班工作需在新生家长的监督下进行;分班过程中各地各校要注意过程性资料的留存。
在“阳光分班”期间,市教育局将联合纪检监察部门,对各区(市、县)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巡查,对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将严肃整改处理。分班结束以后,各区(市、县)教育局对照分班结果开展学籍注册及审核工作,凡是与分班结果不一致的,一律要求学生回到原班级。同时,市教育局将以专项检查和常规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学籍系统、班级花名册等进行核对,发现问题及时要求整改。
会上,还对“阳光分班”实施方案进行了进一步解读,并开展了“阳光分班”系统操作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