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记者从贵州省教育厅获悉,我省高校非毕业年级、小学、幼儿园于2020年5月15日-30日实行分批、错时、错峰开学。高校非毕业年级具体开学时间按程序审批后确定,小学、幼儿园具体开学时间由各市(州)政府研究确定。至此,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全面复学复课。另外,小学暑假放假时间为7月11日。
省教育厅要求,各地各校要切实遵照“科学精准研判、超前谋划准备、审慎稳妥推进”的原则,做好“一校一策”“一地一策”“错时错峰”开学工作。
按照“开学前”、“开学时”、“开学后”三个时间点,逐项做好各项工作,要统筹做好一个地区、一所学校的错峰、错时工作,避免车流、人流过于密集,确保平安开学、顺利开学。要做好学校、托幼机构的全面疫情防控消杀,确保消杀到位,确保安全保障。
按照相关要求,中小学生应随身备用符合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标准或相当防护级别的口罩,低风险地区校园内学生不需配戴口罩。婴幼儿因特殊生理特征不建议戴口罩,托幼机构教师、值守人员、清洁人员及食堂工作人员等应当配戴口罩。中小学生在校园外以及学校的其他工作人员在校内校外按照科学戴口罩指引执行。因大学生来源较为复杂,大学生目前还须按照大专院校防控技术指南和公众科学戴口罩指引要求,近距离接触和密闭场所要戴口罩。市(州)政府和高等学校,应为返校师生提供必要的口罩保障。
各地各校要按照“校园管控要严于对社会管控”的要求,认真总结此前复学复课中的经验教训,不断完善工作方案。特别要加强“外防输入、内严管控”,坚决落实省委省政府防境外输入最新要求,认真做好无症状感染者精准防控,确保疫情防控万无一失。省教育厅将分学段制定印发做好开学的工作要求,指导各地各校做好学校开学中的疫情防控、心理疏导、开学第一课、教育教学等工作。
(贵阳日报融媒体记者 谢孟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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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报复式”教学
5月14日,省教育厅印发《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条件下小学开学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不得以县为单位统一明确教学进度,不得采取抢时间、抢进度的“报复式”教学方式。不得对疫情期间作业完成情况进行统一检查,不得在复学后第一周开展新课程内容教学,不得以县级、校级、年级等方式组织统一考试,初中学校不得以考试、面谈等方式招收小学毕业生。各学校对六年级学生可采取综合评价的方式进行毕业考评,不以分数呈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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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任务可顺延到秋季学期
要始终把学生生命安全和健康成长放在第一位,综合评估学生的适应能力和学习生活习惯的恢复情况,在全面客观分析评估“空中黔课”学生收视情况基础上,根据不同学校、不同班级、不同学科合理制定教学计划,本学期未完成的教学任务可顺延到2020年秋季学期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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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防疫条件标准、能确保学员安全
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可恢复线下培训
校外培训机构自5月15日开始,经所在县(区)政府评估,市(州)教育部门审核,并报省教育厅批准后可以有序开展线下培训。
根据相关指导意见,准许恢复线下培训活动的机构为面向中小学生举办学科类培训、已取得办学许可证并依法进行登记、符合防疫条件标准、确保学员安全的校外培训机构。
恢复线下培训前要制定恢复线下培训工作方案,同时严格落实“同一教学时段内生均教学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3平方米”规定,确保不拥挤、易疏散。此外,不得“超纲教学”、“提前教学”,不组织大型集体活动,不组织集中备课。
各地要加强无证无照培训机构的查处。
(贵阳日报融媒体记者 谢孟航)